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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征收补偿,山东土地征收律师,山东征地补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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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土地征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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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山东土地征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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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8-10-26 08:37
 
详细信息
    土地征收也称征收土地。土地征收是一个国家为了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政策。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征收土地时,由用地单位向被征用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从此,被征用者即丧失了土地所有权,被征收土地属国家所有,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
    土地征收的主要特征是:
    具有强制性。
    土地征收是土地所有权的转移,即由集体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征用土地时用地单位必须按规定向被征用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妥善安置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应当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一般来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用地单位必须持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具体程序是:申请选址、协商征地及安置方案、核定用地面积以及划拨土地等四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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